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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有哪些法定節假日?

法律分析:嚴格來說,法定春節假期只有三天。所謂的七天假期,就是靠休假拼湊出來的。所謂休息日,就是臨近春節把工作日和休息日(周末)對調,休息日工作,工作日休息。這樣,工作日和休息日的數量沒有變化,但可以形成連續的假期。2013 12 11,國務院第三次修改全國法定節假日和紀念日。有意思的是,這次修改只有壹個變化,就是春節放假時間改回了原來的正月初壹、初二、初三。也就是說,在作為法定假日六年後,除夕被取消了資格。春節假期從初壹恢復到初七,2014只執行了壹年。到2015,政府順應民意,春節七天假期再次改為除夕至正月初六。當然,除夕並沒有恢復為法定假日,仍然是休息日。這種放假方式延續至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條* *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職工休假: (壹)元旦;(2)春節;(3)國際勞動節;(4)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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