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明朝的法律,故宮是朱家的私有財產,與其說是產權,不如說是朱家掌握了皇權,是皇權賦予的。但是,現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時代,沒有皇權,自然也就沒有基於皇權的財產權。根據基本法和憲法,壹切權力屬於人民,財產權也是人民賦予的。這個產權自然不屬於壹家壹姓。在現有體制下,如果壹定要把宮殿劃為某個家族的私有財產,首先要征得全國人民的同意,這已經涉及到政治問題,而不僅僅是法律。要知道,法律只是政治手段和統治工具。
再者,故宮是明朝人民的產物,是明清兩代皇帝作為私有財產強行占有的。清朝滅亡後,故宮仍然是明朝人民的產物,所以繼承了國家主體、代表人民意誌的民國和新中國才是故宮的主人。換句話說,宮殿屬於國家財產。
只是說白了,這個產權,朱家,註定是要拿回來的。據說朱家也有宰相,甚至宰相朱粲都不敢用明朝的寶劍去砍頭清朝的官員。這個案子翻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