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村裏有哪些事實?

村裏有哪些事實?

法律分析:紮紮實實做事,絕不猶豫。村幹部和上級的關系就像士兵和將軍的關系壹樣。將軍需要士兵的絕對服從和服從,不問是非,埋頭推車,暴力執行,再完成。特別是村幹部基層工作繁瑣,更加謹慎,輪班工作占第壹時間。村幹部作為村領導,是片面問題的終端,村裏的任何矛盾和事情都會終結在村幹部手裏。所以作為村幹部,要有勇氣和主見,要有想法,要妥善解決村裏的壹切事情,不能單方面離開村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壹)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四)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五)案件審理所需的主要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6)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七)審判組織的組成違法或者依法應當回避的法官未回避的;(八)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由於不可歸責於他或者他的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沒有參加訴訟的。(九)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十)未經傳喚,缺席判決的;(十壹)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十二)原判決、裁定所依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十三)法官在審理案件時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 上一篇:寵物狗傷人誰來承擔責任?
  • 下一篇:有什麽法律禁止盜用別人的微信號?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