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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最好請律師做法律援助。

當遇到壹些糾紛或者不公平的事情,需要打官司的時候,有的人面臨兩種選擇,壹是申請法律援助,二是聘請律師。這個時候,很多人不知道如何選擇。那麽,打官司是獲得法律援助好還是請律師好呢?我給妳解釋壹下這些知識。

打官司最好請律師做法律援助。

可以盡量申請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能打贏官司嗎?

問法律援助指定的律師會不會打贏官司是不對的。訴訟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和相關法律規定決定,而不是由律師決定。另外,法律援助指定的律師比自己委托的律師要好。這個沒有可比性,也無法比較誰好誰壞。最後,法官如何判決案件,由法官根據案件的情況和相關法律規定來決定。個人無法猜測法官的行為。

相關依據: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律師,為經濟困難或者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免費法律服務的壹種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沒有委托辯護人,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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