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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斷打架受重傷的人?

打架鬥毆致人重傷的,壹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傷害罪的犯罪客體是他人的健康。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健康的犯罪。

處理打架的規定如下:

1,造成輕傷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2.經鑒定為輕傷以上的,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3.屬於性騷擾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4.如果達到死亡或者重傷,需要判刑。

綜上所述,建議家長教育孩子遵守法律法規,維護良好的社會公德,避免沖突和矛盾,在孩子出現打架等問題時及時幹預和教育,幫助孩子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行為準則,保證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學習發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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