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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打多久?

打了六個月也不能報警。打架是違反治安管理的。如果構成輕傷,也涉嫌故意傷害。過幾天也可以報案,治安處罰的追訴期是6個月。所以超過6個月的打架鬥毆,公安部門是不會處理的。刑事訴訟期間只要能報警就行,關鍵是取證太久不容易,可能會錯過打擊犯罪的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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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打架,在公安局結案,事後發現病情嚴重,當事人還可以追究對方的責任。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壹百六十五條。

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上壹級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辦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期限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辦理。鑒定期間為了查清案情,不計入辦案時限。因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下落不明、逃逸等客觀原因不能在法定期限內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繼續調查取證,向被侵害人說明情況,依法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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