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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的收據有效嗎?

打印的收據具有法律效力。收據是指收到上交的錢或物後,寫給寄件人作為證據的紙條。壹份完整的回執包括標題、正文、簽名、時間四個部分。收條證明收到錢或物的事實,但收條必須規範清晰,簽名無誤。

收到上交的錢或東西後,作為證據寫給寄件人的紙條,叫收條。壹張完整的收據包括標題、正文、簽名和時間。

但根據《會計法》要求,回單不能作為記賬憑證入賬。

擴展數據:

壹份完整的收據通常由三部分組成:標題、正文和簽名。

1,標題

標題寫在正文上方中間位置,字體略大。寫標題有兩種方法。

壹種是直接由文學名組成。即寫“收條”或“收條”字樣。

另壹種是用正文的前三個字作為標題,正文從第二行的頂部往下寫。如果用“今天收到”、“現在收到”、“收到”作為標題。

2.文本

正文通常寫在第二行的兩個空白處,但標題為“今日收到”的收據不是空白的。正文壹般要寫明以下內容,即收到的款項和貨物的數量,貨物的種類和規格等。

3.簽名

壹般要求寫上收錢的個人或單位的名字,具體收錢的日期壹般要加蓋部門公章。是有人經手的,名字前面壹般會放“經手人:”這幾個字。代為收取的,應當在名稱前加“收貨人:”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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