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未滿18周歲的熊海子造成他人損害的,無論監護人是否盡到了義務,監護人都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對被侵權人進行賠償。
補充:民事責任年齡的分類
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民法》規定,未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也就是說,熊海子本人在8歲以下所作的任何民事法律行為都是無效的。
如果熊海子揮霍錢財合法欺騙父親(不包括侵權),其父母可以主張該行為無效。也就是出軌不成功。
2.8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認;但是,純有益的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獨立實施。
也就是說,在熊海子這個年紀,有些行為是可以生效的,有些行為需要父母同意才能發生法律效力。比如適當消費,送禮,收禮等等。
3.18以上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或者16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