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
第二十二條符合結婚地法律、壹方經常居住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的,結婚手續有效。
第二十三條夫妻之間的人身關系,適用經常居住地法律。如果* * *沒有相同的經常居住地,則應適用* * *相同國籍國的法律。
第二十六條協議離婚,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適用壹方經常居住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同壹經常居住地的法律;如果* * *沒有相同的經常居住地,則適用* * *國籍國的法律;不屬於同壹國籍的,適用離婚機構所在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