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識教育課程:信息技術基礎、大學體育等。
2.轉學課程:法理學、刑法等。
3.綜合素質類課程: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形勢與政策等。實踐課程有外國法制史、比較法、侵權責任法、證據法等。
法律的介紹如下:
法律是法律的科學。它是研究規律、法律現象及其規律性的科學。法律作為社會的強制性規範,其直接目的是維護社會秩序,通過秩序的構建和維護實現社會正義。法理學作為法學的研究對象,其核心在於秩序與正義的研究,也就是秩序與正義的研究。
在中國,法律思想源於春秋戰國時期的法家哲學。在中國先秦時期,法學被稱為刑名之學,自漢代起,被命名為“法之學”。
在西方,古羅馬法學家烏爾皮亞努斯(Ulpianus)將“法律”壹詞定義為:人與神之間事務的概念,對正義與非正義的研究。到2020年,中國大陸擁有壹流法學博士學位授予權的院校達到52所,是中國法律人才培養的教育高地。
法學(Jurisprudentia),拉丁語法律術語,出現於公元前3世紀末的羅馬,意為系統的、有組織的法律知識和法律知識。
古羅馬法學家曾經給“法”下過壹個經典的定義:“法是關於神和人的事物的學問;這是壹門關於正義和非正義的科學。”
德語、法語、英語、西班牙語等西班牙語都在法理學的基礎上發展了自己的參考法詞匯,其內容不斷豐富,意義也越來越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