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如下: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 * *產黨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秀;
4.好好學習,積極上進;
5.家裏經濟困難,生活節儉。
擴展數據:
《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的受助對象為具有正式學籍的普通高中學生中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第四條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占全國普通高中學生總數的20%左右。財政部和教育部根據學生情況、平均生活費等因素綜合確定各省的經費覆蓋範圍。其中:東部地區10%,中部地區20%,西部地區30%。各地可結合實際情況,在確定資助地區時適當向農村、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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