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懲罰“偷竊”的行為,並不能以我們所偷東西的價值來決定是否被原諒。再來說說這個行為。偷竊不僅違反法律,擾亂社會秩序,還會受到道德譴責。
自古以來小偷就被人唾棄。小偷過街,人人喊打。面對這種無恥的偷別人東西的行為,我們不應該有任何憐憫。相反,應該嚴懲,讓它說清楚。他的行為有多嚴重,就讓他迷失吧,不要繼續壹錯再錯。壹旦妳原諒了他,他就感覺不到事情的嚴重性了。有壹次,就會有第二次。這不是在幫他,而是在害他,會讓他在盜竊的道路上越陷越深,壹去不復返。
從學校來說,作為壹個大學生,如果因為這種行為不能畢業,那將是壹個沈重的損失。可見,雖然被偷的東西不值錢,但其行為的惡劣性應該引起高度重視。
從人脈關系來說,我覺得沒有人願意和壹個小偷做朋友!也許是因為他偷外賣,失去了周圍人的信任甚至厭惡。就進入社會就業而言,有了偷竊的前科,公司領導難免會對他擔心三分,很有可能會失去良好的就業機會,讓他光明的前途暗淡,過著迷茫的生活。?各種壓力也會隨之而來,比如家庭,社會,工作中有很多事情是我力所不及的。這個時候,我會後悔。在此,我警告妳,不要以小惡小,最終吃虧的還是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