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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持股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股權代持協議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就具有法律效力。根據相關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實際出資人出資並享有投資權益,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就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合同有效。可以檢驗代表公司持股是合法的,也就是合法的。

公司債權人以未履行出資義務為由,要求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股東對公司債務在未落實本息範圍內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股東以其只是名義股東而非實際出資人為由提出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股權代持協議的主要目的是通過該協議實現匿名股東的投資目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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