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支付協議是否合法分析如下:
1.大多數電子商務平臺為交易雙方提供交易中介服務,同時,它們還扮演著收款和付款的角色。甚至在其擬定的平臺服務協議中,消費者和商家分別授權電商平臺代為支付和收款,以平臺自身為主體開展收付款業務,完全取代了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角色;
2.代收代付業務壹般是指商業銀行利用自身結算便利接受客戶委托辦理指定資金收付的業務。不過,據小貓了解,目前大部分電商平臺並不具備持牌資質。因此,開展收付款服務屬於違法行為,可能嚴重涉嫌非法經營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構成非法經營罪。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七十九條非法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立案追訴標準:數額在200萬元以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條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第十七條在保證合同中,當事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該保證為壹般保證。
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債務人的財產已被依法強制執行,但其仍不能履行債務之前,壹般保證的保證人可以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第壹百壹十四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物權。
財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權和排他性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