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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內部專用章有法律效力嗎?

如果能保證單位部門的印章為單位實際所有,在合理範圍內使用,可以認定為具有法律效力,超出範圍則可能認定無效。因此,為防範法律風險,建議單位負責人和經辦人員簽字蓋章後再蓋章,充分體現單位的真實意思。

法律分析

企業在實施部門印章制度改革的過程中,應更加註重對部門印章保管人和使用人的管理,強調部門印章使用程序的完善和規範,而不應過於註重印章的表面形式和載體內容,以“管好自己的人和事,承擔起社會大企業的社會責任,而不是把自己的責任推給社會。合同專用章具有法律效力。根據法律規定,合同印章壹般代表合同的效力,而法人印章則可以。合同既有合同章又有法人章,不影響合同的效力。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專用章只能在簽訂合同的範圍內使用。代表單位,單位要承擔由此引起的權利和義務。可以用公章代替合同專用章,但合同專用章和公章在使用過程和司法實踐中的效率其實是壹樣的。與合同、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實踐中,簽訂合同時,公司專用章和公司合同章具有同等效力。只要合同沒有瑕疵,就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八十五條* * *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必須公告招股說明書,制作認股書。認股書應當載明本法第八十六條所列事項,由認股人填寫所認購股份的數量、金額和住所,並簽名蓋章。認股人應當按照所認購的股份數繳納認購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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