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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犯罪的處罰原則是什麽?

單位犯罪的處罰原則是:雙罰制為主,單罰制為輔,其中雙罰制是同時處罰單位和單位直接負責人,單罰制是只處罰責任人而不處罰單位。

1.刑法在大多數情況下對單位犯罪采取兩罰制。在兩罰制中,對單位進行罰款,而且罰款是無限的,即沒有規定罰款的數額。

2.單位犯罪的單處罰金制度刑法規定了某些情況下單位犯罪的單處罰金制度,即只處罰自然人而不處罰單位。

3.對單位犯罪的處罰,適用我國刑法關於單位犯罪的規定。大多數情況下,應當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大多數情況下,刑法對單位犯罪采取兩罰制。在兩罰制中,對單位罰款和無限額罰款,即不規定罰款數額。在兩罰制中,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判處刑罰,這裏的刑罰包括自由刑和罰金,主要是自由刑。如果個人被判自由,有兩種情況:

(1)多數情況下,處罰與個人犯罪相同。

(2)在少數情況下,刑罰低於個別犯罪。

法律規定單位犯罪的處罰原則是兩罰原則,即單位犯罪的,判處罰金,同時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照個人所犯罪行處罰。刑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

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是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三十壹條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處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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