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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集資房的辦理流程

法律解析:單位集資房辦理流程:提交申請報告,實地查看,並向市政府提出意見,市政府同意後復印通知;向市房改辦提交材料進行審核,並公示集資建房方案;核實施工現場,向每戶收取資金,並簽發集資建房批準書;簽訂施工合同,開工;產權登記發證申請書。

法律依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單位集資合作建房是經濟適用住房的組成部分,其建設標準、優惠政策、供應對象和產權關系嚴格按照經濟適用住房的有關規定執行。單位集資合作建房應納入當地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和用地計劃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物權,經依法登記後生效;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可以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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