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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股東有風險嗎?

法律分析:1。出資損失風險:股東對公司有出資義務,但其出資可能無法收回。2.得不到收益的風險:股東為公司出資後,經營得好就會得到收益,從而獲得回報。公司經營不好,沒有收益,沒有虧損,股東得不到收益,這也是風險。3.法律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四十壹條,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其持有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股份總數的25%;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所持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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