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如果客戶死了呢?

如果客戶死了呢?

法律分析:在訴訟過程中,壹方當事人死亡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繼承人參加訴訟。繼承人參加訴訟不僅繼承被繼承人的權利和義務,而且繼承被繼承人已經實施的訴訟行為。

同樣,二審上訴人死亡、再審申請人在再審程序中死亡、執行申請人在執行程序中死亡也適用於訴訟繼承。實踐中,訴訟權利人在生效判決作出後死亡的,其繼承人可以作為申請執行人啟動執行程序。原告或者被告在壹審判決作出後,判決生效前死亡的,其繼承人也有上訴的權利。即使生效判決的壹方當事人死亡,對於繼承人是否不服生效判決可以申請再審的問題,答案是肯定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民事訴訟當事人壹方死亡的,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分別處理:(1)訴訟中,當事人壹方死亡有繼承人的,應當裁定終結訴訟。人民法院及時通知其繼承人參加訴訟,被繼承人已經實施的訴訟行為對承擔訴訟的繼承人有效。(二)下列四種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結訴訟,不再審理。原告死亡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被告死亡,沒有遺產,也沒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離婚案件壹方死亡的;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和解除收養關系案件的當事人壹方死亡的。

  • 上一篇:惡意拖欠貸款的情況下執法人員取證會影響我的工作嗎?
  • 下一篇:先秦時期中國法律指導思想的演變過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