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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法律問答顧問律師
2020-05-02 18:07:34回答
1.只是拖欠銀行貸款,屬於民事糾紛,不會追究刑事責任。2.使用信用卡,惡意透支1萬元以上,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經發卡行催收超過3個月未歸還的,以信用卡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法律依據:1。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規定,利用信用卡騙取大量財物的行為。信用卡的使用壹般是指使用偽造或無效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或惡意透支。信用卡詐騙罪是詐騙罪的壹種,該罪與詐騙罪的關系介於特別法與壹般法之間。信用卡是本罪中的犯罪工具。行為人利用信用卡作為犯罪工具進行詐騙活動的,按照特別法優於壹般法的原則,以本罪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