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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工作應急處理管理辦法

法律解析:本管理辦法所稱的突發事件,是指因人為或自然因素導致突然危及或可能危及檔案安全,嚴重幹擾檔案工作秩序,需要采取緊急措施應對的那些事件。適用於各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各級國家檔案館、中央和國家機關檔案部門處理管轄範圍內的突發事件。企業事業單位檔案部門、軍隊系統檔案部門和其他檔案機構可參照執行。

法律依據:檔案工作應急處置管理辦法。

第五條各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各級國家檔案館、中央和國家機關檔案部門應當建立嚴格的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責任制,制定相關工作預案,切實履行各自職責,確保應急處置有序進行。

第六條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壹)危機形勢和背景下預案的編制和實施;

(二)突發事件應對的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

(三)應急指揮機構的建立及其人員組成,應急小組的人數、分工、聯系方式、職能和調用方案;

(四)相關協調機構、咨詢機構,以及可以提供幫助的機構和人員及其聯系方式;

(五)搶救檔案的順序和具體位置,庫房內常用和備用鑰匙及重要檢索工具的位置和管理人員;

(六)檔案庫房所在建築物的供水、供電開關的位置,檔案存放區和重點部位等。;

(七)當地黨委、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和上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聯系方式;

(八)搶險救災中的其他註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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