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本農田上種樹是違法的。國家建立了基本農田保護制度,並通過《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予以確認。《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禁止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果業、挖塘養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17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窯、建房、建墳、挖砂、采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從事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都規定,嚴禁在基本農田種樹,但沒有規定在基本農田裏種的樹怎麽辦。雖然在基本農田植樹會對國家糧食安全產生影響,但從我國農業歷史來看,這種行為在農村早已普遍存在,既有歷史傳統,也有現實需要。實踐中,種樹壹般不會破壞耕作層,在耕地上種樹改變了土地由耕地變為林地的現狀,兩者都屬於農用地,不算改變用途。因此,法律沒有對該行為設定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
《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十七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建窯、建房、建墳、挖沙、采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從事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