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下車庫歸誰所有要看具體情況,具體如下:
(1)占用業主共有面積的地下車庫,如全體業主共有的面積,沒有獨立的產權,但地下車庫的使用權屬於全體業主,開發商無權出售或轉讓;
(2)開發商獨立建設的地下車庫。如果開發商單獨買地建地下車庫,這樣的地下車庫是有產權的車庫,產權屬於開發商,但只有小區業主才能從開發商手裏買地下車庫;
(3)人防車庫,有些地下車庫屬於人防辦,這類車庫也沒有產權,但地下車庫的使用權屬於開發商,開發商可以將地下車庫出租給業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條。
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建築、商業街區、居住區、大(中)型建築等。,應配建和增建停車場;停車位不足的,應當及時改建或者擴建;投入使用的停車場不得擅自停用或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範圍內,政府有關部門可以在不影響行人和車輛通行的情況下施劃停車位。
二、停車費的收費標準是什麽?
1.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區域地面停車服務收費最高為每車每月70元;
2、普通住宅小區的業主擁有車庫或車庫內車位的產權或使用權,按照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
3.住宅與非住宅混合居住的小區,住宅業主按照小區住宅物業服務費標準收取,非住宅業主實行市場調節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