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下室人防工程包括:
(1)封閉設施,主要由防護門、密封門和氣體通道組成;
(2)濾毒通風設施,主要由濾塵器、濾毒器、風機、管道等設備組成。濾塵器和濾毒器分別起到過濾煙霧、毒霧和吸附毒氣的作用;
(3)去汙設施,包括去汙室、消毒劑、去汙材料等。用於對進入人防工程的人員進行部分或全部去汙,防止人員將毒劑帶入人防工程內部。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十八條
人民防空工程包括為戰時保護人員和物資、人民防空指揮、醫療救護等而單獨修建的地下防護建築。、以及結合地面建築修建的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
第十九條
國家根據不同的防護要求,對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實行分類指導。
國家根據國防建設的需要和城市建設與經濟發展的水平,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
二、人防工程在戰時的作用是什麽?
1,指揮工程用於戰時人民防空指揮機關;防空專業隊項目,戰時執行任務的專業隊隊員使用;
2.醫療救護工程是戰時早期救治傷員的場所;人員掩蔽工程,戰時可供留在城市的人員掩蔽;
3.配套工程可以保障戰時人民的水、電、物資儲備;
4.對於留在城市的普通居民,戰時避難時應根據工作人員的引導進入人員避難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