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戶均為壹級危房,戶均補助0.83萬元;
2.困難戶壹級危房戶均補助1.23萬元;
3、五保戶、低保戶壹戶危房,平均補助22300元;
4、五戶二級危房,戶均補助0.85萬元;
5、低保戶、困難戶、三危戶補助0.65萬元;
6.壹般戶為二級危房,五保戶為三級危房。戶均補貼0.7萬元。
自然災害中房屋倒塌的賠償條件如下:
1,屬於農村五保戶、貧困戶、低保戶、壹般戶任意類型;
2.戶籍為當地村集體所有,為房產所有人;
3、屬於當地農村危房自下而上調查登記的人員。補貼的原則是群眾自建住房,政府給予適當補貼。
綜上所述,自然災害發生後,當地政府應采取有效措施,對人民的財產損失給予壹定的救濟,對日常基本生活保障給予支持和救濟。當地相關工作人員應根據具體受損情況對受損房屋進行評估上報,並給予適當救助。
法律依據:
《自然災害救助條例》第十九條
自然災害險情排除後,受災地區人民政府應當統籌研究制定居民住房恢復重建規劃和優惠政策,組織恢復重建或者修復因災損毀的居民住房,對恢復重建中確有困難的家庭給予重點救助。居民住房的恢復重建應當因地制宜、經濟實用,確保住房建設質量符合防災減災要求。災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向審核確認的居民住房恢復重建補助對象發放補助資金和物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為因災受損居民住房的重建或者修復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