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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於成本銷售違法嗎?

法律分析:要看情況。1,法律只允許經營者銷售生鮮商品;處理有效期限即將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積壓商品;季節性降價;低於成本銷售四種情況:還債、轉產、停業、降價銷售商品。2.經營者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排擠競爭對手,嚴重損害其利益或者被迫退出市場,從而在壹定市場範圍內減少或者排除競爭,以達到獲取非法高額利潤的目的,屬於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規定,經營者除依法對鮮活商品、季節性商品、積壓商品和其他商品進行降價處理外,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傾銷,以排擠競爭對手或者壟斷市場,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對於該行為,由相關價格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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