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的過程是怎樣的?
1.當鋪老板帶著當票和有效證件來到典當行;
2.重新評估典當的價值;
3.結清上期利息,支付本期綜合費用。
4.在更新的當票上簽名。
法律依據:《典當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
典當行不得接受下列財物:
(壹)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財產;
(二)贓物和來歷不明的物品;
(3)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
(四)管制刀具、槍支、彈藥、軍警標誌、制式服裝和裝備;
(五)國家機關的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財產;
(六)國家機關頒發的除職稱證書以外的證件和有效身份證件;
(七)住戶無所有權或未能依法取得財產處置權時;
(八)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資源或者其他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