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新聞專業的學生,法律對我們來說意義重大。不管我們以後從事的是報紙、電視、廣播還是網絡媒體,我們說的話,寫的東西,都具有公共效力和法律效力。既不能侵犯別人的權益,也不能維護自己的權益。只有這樣,才能奠定建立媒體信任的基礎,才能做壹個合格的媒體人。
本書主要從法學研究的基本問題、法律及其功能、法律的效力、法律的適用等方面講述法理學的意義。那法律是什麽?這樣的問題看起來簡單,但是很難回答。法的概念與時代密切相關,沒有定論。許多法學家和哲學家試圖給法律下定義。學者們對法律的定義爭論不休主要是因為自然法與實證主義的對立:自然法認為法律直接來源於自然、人性或“創造的規則”。人們把這種內容隨歷史變化的規律稱為自然法。它應該存在於壹切事物的本質中,而不是由國家立法者來制定。相反,另壹種觀點認為,法律是權力機關根據憲法的規定制定的法律。但是,無論是自然法還是權力機關制定的法律,其根本目的都是為了協調社會關系,維護社會秩序,統壹各方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