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業企業承包工程的範圍如下:
1,超級企業:可承接各類房屋建築工程施工;
2.壹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建安合同額不超過企業註冊資本5倍的房屋建築工程;
3.二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建安合同額不超過企業註冊資本5倍的施工;
4.三類企業:可承擔單項建安合同額不超過企業註冊資本5倍的房屋建築工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二十六條。
承包建築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內承攬工程。禁止建築施工企業超越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或者以任何形式以其他建築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築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其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以自己的名義承攬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