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乘客和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二、電動車什麽時候上牌?
1,視當地規定而定。以杭州為例。2009年4月1日起,杭州交警嚴打非法電動自行車,外地牌照的電動車將禁止在主城區行駛。違反限制的人將被拘留,並被送回原籍。對於無牌電動車上路,將處以50元罰款等等。
2.《機動車登記條例》第七條申請登記,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下列證件和憑證:
(1)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
(2)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證明;
(4)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五)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6)車船稅完稅或免稅證明;
(七)法律、行政法規要求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海關不予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於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管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日內,對機動車進行確認,查驗車輛識別代碼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件和憑證,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