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特征:
1,形式。即官方和國民;
2.階級性:法律是壹個國家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具有統壹性和權威性;有時法律也反映被統治階級的意誌和利益,所以也是中立的、公開的;
3.社會性:又稱法律的物質約束:這是法律本質最根本的特征。法律是由壹個國家的社會和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立法者不是在創造法律,而是在表達法律,因為立法者不可能決定法律是如何產生的。法律是由客觀的社會和物質條件決定的,而不是由人的主觀決定的。
法律的基本特征:
1,規範性和普遍性。法律的規範化是指法律規範是壹般的、抽象的行為規則,它不是針對特定的事物或特定的人,而是為人們規定壹種行為模式或行為方案,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反復適用。法律的普遍性是指法律規範在國家權力範圍內具有普遍約束力,對社會全體成員有效,人人都必須遵守。
2.它有嚴格的結構和層次。法律的每個法律規範在邏輯上由三部分組成:假設、處理和制裁;不同的規範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系,不同的法律部門和法律體系構成了壹個緊密聯系的整體。法律有法定的創制方法和表現形式,不同層級的規範性文件之間有嚴格的隸屬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