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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線要求

三相或單相交流單芯電纜不得單獨穿在鋼導管內。

2不同回路、不同電壓等級和交流、DC的導線不應穿在同壹導管內;同壹交流回路的導線應穿過同壹金屬導管,導管內的導線不得有接頭。

3爆炸危險環境照明線路的電線電纜額定電壓不低於750V,電線必須穿在鋼管內。

壹般項目1電線電纜穿管前,應清除管內雜物和積水。管口應加以保護,未進入接線盒(箱)的垂直管口在電線電纜插入後應加以密封。

2采用多相供電時,同壹建築物和結構的導線絕緣層顏色選擇應壹致,保護地線(PE線)應為黃綠色,零線應為淺藍色;相線采用A相-黃色,B相-綠色,C相-紅色。

3線槽敷設應符合下列要求:

1導線在線槽內有壹定余量,不能有接頭。接線回路數應分段綁紮,綁紮點間距不大於2m;

2同壹回路的相線和零線敷設在同壹金屬線槽內;

3同壹電源無抗幹擾要求的不同電路可敷設在同壹線槽內;同線槽敷設的有抗幹擾要求的線路,應用隔板隔離,或使用屏蔽線,屏蔽套壹端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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