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始數據電文,能夠可靠地保持內容完整和防篡改,滿足法律規定的原始形式和文件保存要求;
2.電子簽名,能夠識別簽名人和簽名時間,防止篡改,符合法律規定的有效電子簽名的要求;
3.身份已由第三方有效認證,並符合法律規定的認證要求;
但由於普通個人或企業用戶實現上述條件的流程復雜、成本高昂,與電子簽名提速降費的初衷相悖。因此,普通用戶只需要選擇壹個可靠的第三方電子合同簽訂系統,就可以簽訂有效的電子合同。這也符合商務部在《電子合同網上訂立流程規範》中的規定:“只有通過第三方(電子合同服務提供者)的電子合同訂立系統訂立電子合同,才能保證過程的公正性和結果的有效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第三條。在民事活動中,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和數據電文。當事人約定的具有電子簽名或者數據電文形式的文件,不得僅因其為電子簽名或者數據電文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