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印章通過身份認證技術和加密技術實現,安全性大大增加。與傳統的通過比對印章(印章在文件上的印記)的物理印章模式不同,電子合同的驗證可以通過在線檢查電子印章簽署時數字證書是否損壞來快速判斷。
如果被篡改,會提示簽名無效,號碼中的證書被銷毀。由此可見,電子印章的真偽鑒定與外觀無關,公安局沒有必要進行傳統意義上的備案。
擴展數據:
根據《電子簽名法》,可靠的電子簽名與傳統簽名或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從法律角度肯定電子印章的效力。此外,民法典的合同編纂規範了電子合同、電子簽名等技術的實現和應用,進壹步增強了電子印章應用的可靠性。
此外,2020年,公安部發布《關於修改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決定》,新的第387條明確提到了電子簽名、電子印章在辦理刑事案件中的應用。電子簽名和電子印章這壹新的信息技術的應用無疑釋放了壹個強烈的信號。
電子簽名和電子印章作為數字化應用基礎設施,其法律效力得到了公安機關的極大認可,為公安機關執法辦案信息化提供了法律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