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家庭糾紛該找哪個部門調解?

家庭糾紛該找哪個部門調解?

1.家庭矛盾可以由當地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調解,兩個委員會都有人民調解委員會。人民調解委員會是解決基層人民內部糾紛的群眾組織,家庭矛盾屬於其調解範圍。

2.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投票法》第八條,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人民調解委員會由三至九人組成,設主任壹人,根據需要可以設副主任若幹人。人民調解委員會應當有婦女成員,多民族聚居的地區應當有少數民族成員。

家庭矛盾導致離婚怎麽處理?

法律規定了婚姻自由。壹方面,如果關系確實已經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第二,如果夫妻感情沒有破裂或者沒有完全破裂,即使調解無效,也不應準予離婚。所以人民法院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只能是夫妻感情確實已經破裂。雙方已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希望以上內容能對妳有所幫助。如有其他問題,可點擊下方按鈕或咨詢華律專業律師。com。

  • 上一篇:抵押主債權的轉讓。
  • 下一篇:對方的證據是假的。誰來鑒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