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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東莞找律師?

壹、如何找律師

1.不管是熟人社會還是陌生人社會,最好通過朋友介紹。即使隔著幾百層關系,也值得壹試。當然,妳找的第壹個朋友應該是可靠的,值得信賴的。如果不認識,也不介紹自己,那就找壹個自己熟悉並長期信任的律師博主。註意是律師博主,不是法律博主,甚至是法官朋友和博主。他最後可能會說,最好請律師。無論是什麽樣的法律從業者,從妳的角度來看,妳所信任和信賴的,並不僅限於律師。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87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其債權的實現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二、律師函收到後多久起訴?

收到律師函和被起訴沒有必然聯系。收到律師的信並不代表會被起訴。這取決於對方的決定。如果對方起訴,法院將向被告發送起訴狀副本。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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