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產品質量應符合以下要求:
1.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有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應當符合;
2.具有產品應當具有的使用性能,但說明產品使用性能存在缺陷的除外;
3.符合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明的產品標準,符合產品說明書和實物樣品所標明的質量條件。
二、為了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有下列行為之壹,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1.利用互聯網銷售假冒偽劣產品或者對商品和服務進行虛假宣傳;
2.利用互聯網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構成民事侵權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三、狹義的假冒偽劣商品主要包括:
1.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產品。
2.摻雜、摻假、假冒偽劣產品。
3.不合格產品。
4.無效和變質的產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壹十四條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