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小區大門作為小區內道路與小區外道路的連接點,是現代城市車輛和行人的重要交通紐帶,絕對禁止停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在指定的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道路臨時停車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對故意阻塞道路的處罰取決於以下情況:
1.故意堵塞道路情節輕微的,由公安機關予以治安處罰,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也可以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2.聚眾堵塞交通或者擾亂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構成聚眾擾亂公共場所和交通秩序罪。
綜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和臨時停車的規定,可以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責令其立即駛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零三條
自然人享有身體權。自然人的人身安全和行動自由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他人的身體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