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借的錢壹般不受法律保護。賭博被認定為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或者參與賭博數額較大的,可以給予治安處罰;甚至構成犯罪行為。其債務壹般不受保護。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或者參與賭博數額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303條
聚眾賭博或者以營利為目的進行賭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國(境)外參與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或者參與賭博數額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303條
聚眾賭博或者以營利為目的進行賭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國(境)外參與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