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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博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麽?做多了能多長時間?

對於賭博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壹款),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

(壹)組織三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總額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組織三人以上賭博,賭資總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三人以上賭博,參賭總人數在二十人以上的;

(四)組織十名以上中國公民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五)因賭博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情形。

(六)以營利為目的,以賭博為職業的,應予立案追訴。

聚眾賭博或者以營利為目的進行賭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賭博罪

聚眾賭博或者以營利為目的進行賭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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