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組織三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總額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組織三人以上賭博,賭資總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三人以上賭博,參賭總人數在二十人以上的;
(四)組織十名以上中國公民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五)因賭博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情形。
(六)以營利為目的,以賭博為職業的,應予立案追訴。
聚眾賭博或者以營利為目的進行賭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賭博罪
聚眾賭博或者以營利為目的進行賭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