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過失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在我國的法律中,規定了老年人也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即使對於特殊群體也是如此,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具體的責任要根據實際情況來處罰。
3.如果確定從輕處罰,那麽刑期的計算應該在法定刑的範圍內。根據犯罪嫌疑人從輕處罰的情況和正常罪犯的量刑情況,選擇從輕或者較短的刑期進行處罰;
4.審判時年滿七十五周歲的老年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條件的,將緩期執行。在確定犯罪老人符合上述條件後,請求從輕或減輕處罰時,壹般可以根據戶口簿、身份證、出生證、學籍證明、人口普查登記、無利害關系人證言等證據材料綜合判斷其年齡。
在刑事案件中不適用死刑的案件包括:
1,作案時未滿十八周歲;
2.審判時懷孕;
3.審判時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綜上,總之,已滿75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在量刑時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無論犯罪嫌疑人年齡多大,當事人的犯罪行為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犯罪嫌疑人也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
已滿七十五周歲負刑事責任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