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露他人隱私是違法的。
如果說的是真的,有足夠的證據,不誹謗他人不違法。
匿名信:匿名或不寫真名的信,多為攻擊、恐嚇、欺騙等目的而寫。或者不方便說出名字,比如寫情書的時候。
基本分類
互聯網上的匿名:匿名是互聯網的壹個獨特特征。1993《紐約客》雜誌上彼得·斯坦納的壹幅漫畫被網友信以為真。這幅漫畫的題目是《在網絡上,沒有人知道妳是壹條狗》。
網絡匿名雖然給了人們更大的自由(閱讀和發布信息的自由),但它的代價是信息來源的確定性的喪失,也會導致很多不良和違法的行為。比如網絡色情,誹謗言論,詐騙,侵犯版權等等。
版權中的匿名:版權規定了作者的署名權。但也有壹些作者因為各種原因匿名發表作品,仍然受到著作權的保護。
政治匿名_:在大多數政治投票中,為了維護投票的公平性,都有壹個“匿名”的原則。在這個原則下,每個人都必須匿名投票;違反這個原則通常是違法的(比如出示車票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