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訴訟的情況下,只有在合法的條件下才會獲得賠償。具體情況見法律依據。賠償金額可以協商。規定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原因造成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其中,配偶與他人同居,是指配偶與婚外異性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不以夫妻名義。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如果男方賭博,女方起訴離婚不能要求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九十壹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離婚,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壹)重婚的;(2)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的。
第1092條夫妻壹方隱匿、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壹方財產的,夫妻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壹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