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遠程檢測
離境前48小時來華進行核酸檢測的人員,無需向中國駐外使領館申請健康碼即可來華,並將結果填寫在海關健康申報卡上。如果是陽性,相關人員應該是轉陰後來華。
第二,入境檢疫
所有入境人員不再進行核酸檢測,健康申報正常、海關口岸例行檢疫正常者,可向社會放行。
健康申報異常或有發熱等癥狀的人員,由海關進行抗原檢測。如果結果呈陽性,屬於無癥狀感染者或無嚴重基礎疾病的輕病例,可采取居家、居住隔離或自理。其他情況,建議盡早去醫療機構治療。如果結果為陰性,海關將根據《國境衛生檢疫法》等法律法規實施例行檢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條中國公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出境:
(壹)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證件或者拒絕、逃避邊防檢查的;
(二)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者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決定不出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