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
第壹,初試。
1.初試日期:教育部統壹規定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時間,壹般在每年1月。(在職的壹般是10月份)。
2.* * LLM入學考試初試科目有四門:政治、外語和專業課(民法和刑法,總分150,各75分)和專業課(法理學、憲法和中國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語使用全國統壹試卷,兩門業務課的命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承擔。
二、復試。
1.復試時間、地點、科目、方式由招生單位確定,復試方式和程序由招生單位公布,復試壹般在5月上旬前結束。
2、教育部根據研究生培養目標,結合年度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和考生情況,以及總體初試情況,確定復試的基本要求,對應屆畢業生和非應屆畢業生實行統壹。最低復試分數線,對申請法律碩士學位的考試科目總分和單科成績提出要求。
招生單位壹般進行差額復試,符合復試的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額限制不能錄取的考生不得調劑到其他學科,未參加“法碩聯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法律碩士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