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包括稅收法律、法規、關稅條例、實施細則、征收辦法和其他有關稅收的規定。由國家立法機關制定和頒布,或者由國家立法機關授權國家機關制定和頒布。稅法具有導向、評價、預測、強制和教育的規範功能。
稅收實體法是指稅收立法的確定,規定征收對象、征收範圍、稅目、稅率、納稅地點等。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車船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輛購置稅、契稅、耕地占用稅。
稅法要素:
稅法要素是稅收征管體系的基本要素,體現在國家制定的各種基本法律中。主要包括納稅人、納稅對象、納稅地點、稅率、稅收優惠、納稅環節和納稅期限。、違規處理等。其中,納稅人、征稅對象和稅率是壹個稅收征收制度或壹個稅收基本構成的基本要素。
納稅人:納稅人,簡稱納稅人,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負有直接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他們是納稅的主體,與國家稅務機關有直接的納稅關系。
與納稅人相關聯的另壹個概念是扣繳義務人,是指依據法律、行政法規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的單位和個人。
征稅對象:征稅對象,也叫征稅對象,是指征稅的是什麽樣的標的物。這是劃分不同稅種,區分壹個稅種的主要標誌。
稅率:稅率是稅法規定的征稅對象與每個單位應納稅額之間的比率,是每個基本稅法最基本的要素之壹。稅率是國家稅收制度的核心,反映了稅收的深度,體現了國家的稅收制度。壹般來說,稅率可以分為三種:比例稅率、累進稅率和固定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