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委托辯護人的,案件提起公訴後,法院將指定律師為其辯護。現在檢察院已經把這個法律援助行為提前到審查起訴了。據介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未委托辯護人的,檢察機關將與法律援助中心聯系,再指派律師提供法律援助。市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辯護律師享有新律師法規定的全部辯護權利:即有權在檢察機關查閱、摘抄、復制訴訟文書、案卷,會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開展調查取證活動。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7條,未成年的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的權利。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向成年子女要求贍養費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幫助和保護父母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