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就“律師”的資格條件而言,包括:壹是具有壹定的法律知識,根據現行《律師法》的規定,具有“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者“高等學校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法律知識;其次,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合格;三是經國家司法行政部門批準,取得執業證書;第四,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並以此為職業。
因此,律師是指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律師的性質是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是專業的法律服務工作者。
上述四個基本特征中,前壹個或壹兩個是其他法律工作者所具備的,如執法工作者、司法審判工作者(法官)、司法檢察工作者(檢察官);後兩項是律師獨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