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經濟法是國家宏觀經濟管理過程中調整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3.經濟法起源於資本主義國家。資本主義科學家的經濟法概念主要見於德國、日本等大陸法系國家的學術文獻中。英美法系國家雖然有屬於經濟法的法律規範,但並不註重法律部門的區分,也沒有民法的概念,更談不上經濟法。
4.經濟法的概念在中國出現較晚。1979年6月,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正式文件規定:“隨著經濟建設的發展,需要制定各種經濟法”。九屆全國人大將經濟法確立為我國法律體系中的七大法律部門之壹,與憲法及其相關法律、民商法、行政法、社會法、刑法以及訴訟與非訴訟法律並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