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證據:
收集能夠證明雙方惡意串通的證據,如轉賬記錄、總召回、短信、郵件等反映雙方主客觀行為的相關材料。
獲取涉及資金轉移的具體交易流程,展示資金回流的過程。
證明借貸行為對第三人利益造成的具體損害,包括但不限於財產減少、債權無法實現等。
確定索賠:
請求法院確認借款合同無效,並援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54條(註:應以民法典最新規定為準)關於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規定。
要求返還因無效行為取得的財產或者賠償損失。
提起訴訟: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將所有參與惡意串通的直接當事人列為被告,也可能需要將涉及財產轉移或利益的第三人列為* * *共同被告,視具體情況而定。
在起訴狀中詳細闡述事實和理由,明確指出行為人的惡意和串通以及損害第三方利益的事實。
舉證和質證:
庭審中,通過證據展示和質證,進壹步確認了惡意串通的存在和對第三方利益的損害程度。
申請財產保全:
必要時,在起訴階段或者訴訟過程中,可以申請查封、扣押、凍結等保全措施,防止對方當事人轉移財產,保證判決的執行。
等待判決並執行:
法院審理案件後,作出判決。認定借貸關系確為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的,可以認定合同無效,要求返還財產或者作出其他相應的賠償決定。
根據法院判決申請強制執行,確保其權益得到落實。
請務必咨詢專業律師,獲得更準確的法律建議和指導。